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三)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来文来电和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报告的分发和处理工作,以及文书档案立卷、管理工作。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组织和处理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区政府文件要求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本区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承担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外埠政府领导同志来塘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检查指导本区各部门的外事活动,安排区政府对外交往事宜和外宾的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应用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财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塘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区政府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1609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电话:022-66896180
传真电话:022-25880636
工作信箱:tginfo@yahoo.com.cn
机构职能